會務公告

【請注意!會員權益】自114年起,當年度會員禮限該年度提領,逾年度不再保留或補寄

鑑於秘書處辦公室儲物空間有限,並考量會員禮品經跨年度保存可能產生效期、受潮等品質問題,
自114年起,會員年度禮品僅限當年度內領取,且秘書處不再提供郵寄到府服務

會員禮固定每年(3/4月)年會暨會員大會上提領(可由其他會員代領),如需改到當年度其他場次(夏、冬季會)等活動領取,須於活動前主動向秘書處預約申請(可由其他會員代領)預約後未到場領取達乙次,將不再提供保留或二次補領服務。

惟新入會會員第一次領取會員禮品,得選擇郵寄到府

此外,為維持會員資格,敬請會員每年定期繳納常年會費,以確保相關權益之延續。

感謝各位會員的理解與配合!